武陵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

2021年秋季武陵区中小学招生及转学公告

 

 

2021年秋季武陵区中小学招生及转学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2021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武陵区中小学招生及转学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生计划

1.全区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教学班142个、新生6390人。

2.全区初中计划招收七年级教学班34个、新生1700人。

二、招生范围

1.公办中学(市十六中、市十七中)面向武陵区招生。

2.公办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

3.民办学校(沅郡学校、长怡学校、常礼学校、常英学校、常英英华学校)面向武陵区招生。若在本区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区招生。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招生转学工作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考试。

3.相对就近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原则上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不动产作为分配学校的主要依据。

4.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法保障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复学。根据教育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入学。

四、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有武陵区户籍或在武陵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有武陵区户籍或居住在武陵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转学插班生:有武陵区户籍或居住在武陵区,非起始年级的在校生。

五、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区属公办学校的中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报名系统,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

丹洲乡、芦获山乡小学毕业生如已选择就读市十六中、市十七中则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2)信息审核。学校、教育局负责对上传资料按要求进行审核。上传资料不完善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

(3)依序录取。公办中小学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②有户无房(A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无房产,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④有户无房(B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⑤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武陵区,且在武陵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4)推送结果。招生报名系统在统一时间通过手机(网上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短信推送预录取结果。

(二)民办学校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志愿,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未在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学生,不参与民办学校录取。

经学校与家长双方确定的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学生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2)信息审核。学校、教育局对上传资料按要求进行审核。

(3)随机派位。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本校小学部直升初中部学生和政策生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予以录取。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派中的学生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派中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由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申请方式

(一)中小学招生和公办小学转学采用以下两种申请方式:

1.电脑端申请:登录“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zsbm.hncdjyj.edu.cn/#)→点击“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或“初中新生入学报名”(转学办理同此)→选择“武陵区”直接进入“武陵区义务教育阶段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11、谷歌浏览器)

2.手机端申请: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操作。(建议使用安卓系统手机)

温馨提示:对于进行系统操作存在困难的可前往武陵区政务中心(沙港路与龙港路交汇处)寻求协助。

(二)公办中学和民办学校转学由学校按要求自主安排,现场受理。

七、时间安排

类别

网上申请时间

预录取结果

推送时间

现场复

审时间

备注

公办小学转学

7月20日8:00至

7月25日24:00

8月27日

8月28日

现场复审时学生凭预录取短信通知,带齐户口本、不动产证或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健康码”“行程码”到预录取学校进行信息复审

小学招生

8月9日8:00至

8月15日24:00

中学招生

7月20日8:00至

7月25日24:00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家长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时间以各民办学校招生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八、相关说明

1.申请学位时请如实上传所需证件原件并确保现场复审时提交证件的真实性,提供虚假信息将影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不动产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培训机构挂钩。

3.学位紧张学校原则上实行一房一学位政策。2017年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双胞胎及二孩除外)。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有学位之日起满六年后方能再次享有学位;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有学位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六年后才能再次享有该套房的学位。

4.武陵区乡镇户口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城区学校,原则上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武陵区城区不动产证。

政策咨询电话:0736-7227203       

技术咨询电话:0736-7190537

监督举报电话:0736-7210659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